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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还有没有继承权(离婚后还有没有监护权)

一、

离婚后还有没有继承权

  离婚后配偶没有继承权,是其子女,则有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根据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二、

继承的类别

  1. 根据继承财产的方式,分为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2. 根据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财产权利义务的范围,分为有限继承和无限继承。

  3. 根据参与继承的人数,分为共同继承和单独继承。

  4. 根据继承人参与继承时的地位,分为本位继承与代位继承。

  继承是指将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三、

法定继承的人员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民法典法定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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