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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的效力体现在哪(土地仲裁后起诉后撤诉仲裁裁决的效力)

一、

仲裁裁决的效力体现在哪

  仲裁裁决的效力体现在:

  1.当事人不得就已经裁决的事项再行申请仲裁。

  2.仲裁机构不得随意变更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也不得就此提起诉讼。

  3.其他任何机关或个人均不得变更仲裁裁决。

  4.仲裁裁决具有执行力。

  当仲裁结束后仲裁机构会给出仲裁裁决,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指仲裁裁决生效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根据《仲裁法》第57条的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

申请劳动仲裁多久立案通知

  申请劳动仲裁立案通知会在五日内作出,仲裁委员会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五日内受理,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应在五日内通知申请人不受理,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三、

对劳动仲裁不服可以起诉吗

  文庄律师网提醒,对劳动仲裁不服可以起诉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七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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