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本案为一起公司债务诉讼。原告XXX公司和被告YYY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我方成为了被告公司的股东,被告公司作为总公司旗下的分公司,负有独立承担债务及负有独立法责能力的义务,故提起本案诉讼,请求贵庭依法裁决如下:
一、判决被告公司向原告公司支付债务本金金额XXXX元及利息XX元,共计XXXX元;
二、被告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完成上述付款;
三、被告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为了证明自己的请求权利,根据有关规定,我方提供以下事实和证据:
一、背景介绍
1. 原告公司与被告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我方成为了被告公司的股东,持有股份比例为X%;
2. 被告公司为总公司旗下的分公司,独立承担债务和承担法律责任能力;
二、债务起源及赊欠现象
1. 被告公司于20XX年X月X日自原告公司直接采购XXXX原料货物,并签署了货物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XXXX元;
2. 被告公司自签署采购合同之日起,多次向原告公司索要赊账并得到了原告公司的信任及口头承认;
3. 被告公司最后一次付款时间为20XX年X月X日,至今已经XX个月,债务仍然未能得到完全清偿;
三、法律规定
1. 《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应当依法独立承担债务和承担法律责任,而不得以其母公司或控股股东的名义进行行为。
2. 《信用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债务或者违反信用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基于上述事实和法律规定,原告公司主张,被告公司应当独立承担其债务责任,并依法完成对原告公司的债务清偿义务。
综上所述,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上述事实与证据,原告方要求法院判决被告公司承担起述债务本金及利息共计XXXX元的清偿责任,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特此起诉,请法院依法宣判!
此致
敬礼!
XXXX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