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广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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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乙方:(以下简称客户)
姓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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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个人无须填写):
鉴于甲、乙双方在市场营销领域具有一定专业经验和资源积累,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机会
1、甲方将根据乙方的需求和意向,提供品牌设计、广告策划、市场调研、媒体投放、营销推广等全方位服务和支持;
2、乙方将根据实际执行情况,提供相应的信息、资源和经费支持;
第二条 服务内容
1、甲方将向乙方提供的广告、营销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甲方将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品质、信誉、保密、服务等职责;
3、甲方将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方式,按时、按量提供服务和报告(具体见附表);
4、乙方应当认真查看甲方提交的方案、报道和数据,并给予签字确认或书面反馈。
第三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双方约定的合作期满为止;
2、若单项项目约定有特殊的服务期限,自特定起始日开始,到特定结束日截止;
3、除非另有协商约定,双方合作期限每次最多延长一年,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前三个月向对方书面告知并确认。
第四条 费用支付
1、本合同下的服务费用以货币形式支付,不涉及元素和其他无形资产的价值交换;
2、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向乙方结算;
3、乙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不得拖欠或分期支付,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服务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五条 服务质量标准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广告、营销服务,应当符合专业、科学、严谨的行业标准和实际执行情况;
2、甲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和社会道德规范;
3、甲方应当保障乙方的知情权、决策权和利益权,不得对乙方泄露商业机密或其他重要信息。
第六条 保密约定
1、本合同所涉及的机密信息应当在接收方及其制定方面严格保密,不得被向外传播或利用;
2、本合同中的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工艺技术、营销策略、客户信息等;
3、违反本条约定,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七条 争议处理
1、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2、如因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3、对不能友好协商解决的纠纷,双方均可向相关仲裁机构起诉处理。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双方可通过协商加以明确,并在协议书上注明;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服务内容表、费用标准表、审批流程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