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本保险公司依据《保险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对于被保险人的索赔请求作出如下答辩:
一、关于索赔标的及其原因
被保险人所主张的索赔标的为因车祸而导致的车辆损失及人身受伤,但是本公司在对于事故情况进行事实调查之后,发现该车主存在驾车不当、超速行驶、交通违法等行为,直接导致了本次车祸的发生。因此,本公司认为该车主应当负全部责任,且涉及索赔标的所在地的车辆损失赔偿标准不适用于本案,故不予受理索赔请求。
二、关于保险责任及责任范围
被保险人所主张的索赔请求超过了保险责任保障的范围,因此该请求无法受理。同时,针对保险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本公司已经尽到了告知义务、核保义务,并且在理赔处理过程中也已经全面履行了保险合同所载明的责任范围。
三、关于保险事故的鉴定和定损
为了确保理赔公平合理,本公司已经委托专业的理赔鉴定机构对于此次保险事故进行了仔细的鉴定工作,并且根据鉴定结果进行了理赔定损处理。同时,本公司也已经向被保险人及其代理人充分通报了鉴定及定损的结果。
综上所述,本公司认为被保险人所主张的索赔请求不合理、不属实,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予以驳回。期待法庭能够本着公正、公平、独立的原则,对于本案进行公开、透明的审理。
此致
敬礼!
保险公司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