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公司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乙方:(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拟欲开展业务扩展,为更好地服务客户,需要在分公司的地区设立办事处,现委托乙方在以下约定的地区开设分公司,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分公司的设立
1.1 甲方委托乙方在以下地区设立分公司:(地区名称),并按照甲方和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分公司设立的手续。
1.2 分公司的名称为:(名称),分公司地址为:(地址),甲方拟将自己的业务拓展到该地区,在此设立分公司。
1.3 乙方需根据甲方的要求,保证该分公司的设立不违反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设立后即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备案。
1.4 分公司设立和备案过程中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分公司的管理
2.1 分公司的日常管理由乙方负责,甲方为其提供经营指导和技术支持。
2.2 乙方应负责分公司的人力资源、财务管理、业务开拓、市场策略、客户服务等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2.3 分公司的日常管理应符合甲方公司管理制度和运营规范要求。
2.4 发现分公司管理存在问题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及时整改,确保分公司日常管理的合规、规范。
第三条 分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3.1 分公司有权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当地的商业活动,并享有由此产生的商业利益。
3.2 分公司应当按照甲方公司制定的运营管理规范进行经营管理,保证分公司经营合规合法。
3.3 分公司应当每月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公司报告当地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业务发展情况等。
3.4 分公司应当在经营中合理利用甲方公司的品牌和资源,并尽最大努力为甲方公司拓展商业机会和市场份额。
第四条 合同的期限和解除
4.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4.2 本合同期满前,甲方和乙方均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对合同进行修改和续签,续签双方应按照当时的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状况进行协商。
4.3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甲方或乙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除本合同的事宜,解除合同后,双方不再有任何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5.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5.2 双方协商无法解决的争议将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六条 其他
6.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6.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姓名)
签字日期:年月日
乙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姓名)
签字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