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签署方
甲方:(公司全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出资方或受让方)
住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二、变更原因
出资方(股东)为了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股份进行变更。乙方则是受让方,愿意出资用以取得甲方相应的股份。
三、变更条款
1.甲方将自己出资的股份变更转让给乙方,乙方须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即人民币(¥)(大写)元整。
2.甲方已经注销的股权不得作为本合同的变更项。
3.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份应为合法有效的股份,未有质押、冻结或其他形式的限制;甲方转让的股份不应该侵犯公司现有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4.甲方应接到通知后自愿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及时办理有关股份变更手续,向工商部门、证券登记机构、银行等机构提供有关证明,对因未及时办理手续产生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5.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立即成为甲方出资的股份所对应的股东,共享甲方现有和将来所发生的股权分红、投票权利。
6.本合同一式两份,分别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合同签订后立即生效。
7.如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公司章程规定不符合,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
四、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
1.甲方未按本合同受限的义务全部履行或履行不完全,应按照受让方甲方受让股份总价款20%违约金赔偿,乙方有权取消股权转让。
2.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当地市级以上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 方:(签字、盖章)
代 理 人:
乙 方:(签字、盖章)
代 理 人: